夏时节,毒性强不少人喜欢购买味道鲜美的致死河豚鱼食用。在此提醒广大群众、风险农产品经营者以及餐饮单位:不要自行捕捞、高食制售、用河食用来源不明的豚鱼河豚鱼。
今天小编带你来看看,千万以下这些关于河豚鱼的谨慎知识点,你一定要知道!毒性强
河 豚鱼(又名“河豚”),在我国主要产于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地区,风险在淡水和海水中均有分布。高食其主要特征是用河:体型浑圆(或椭圆形),头胸部大,豚鱼腹尾部小,千万吻短口小,体表无鳞,光滑或有刺,背部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,在不利环境下,腹部能吸水和空气而膨胀呈球型。
多数河豚鱼体内部都含有河豚毒素。河豚毒素是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,是毒性极强的非蛋白类毒素,其毒性约为剧毒氰化物的1250倍,0.5克即可致人死亡。春夏季节是河豚鱼产卵期,此时毒性最强。
中毒症状一般出现进食河豚鱼10分钟到3小时之间,早期症状为手指、口唇、舌尖麻木,有刺痛感,随后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继而口唇麻痹加剧,说话困难,运动失调加重,肢端瘫痪,直到直觉丧失,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。
目前,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毒药,误食河豚鱼后出现不适症状的,应及时用手指、筷子刺激咽后壁诱导催吐,清除胃内残留河豚鱼,并尽快到医院诊治。
市民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,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,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,一定标明可追溯的二维码。广大消费者在采购、食用养殖加工河豚鱼产品时,应仔细查验商品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、原料基地备案号、可追溯二维码及加工企业编号。
市民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不要轻信个人“经验”冒险食用来源不明的河豚鱼,更不要食用野生的河豚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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